延津县人民医院

延津县人民医院“医用耗材”询价采购公告


🕓 2024-10-14 💛 36

根据医院工作需要,我院拟对以下医用耗材进行询价采购,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,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。

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询价单位名称:延津县人民医院。

二、询价项目名称:延津县人民医院“医用耗材”询价采购项目。

三、询价项目需求概况:

四、报名时间:2024年10月15日—2024年10月17日,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接收。

五、议价时间:2024年10月17日下午15:00行政楼二楼会议室。

六、投标要求:
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。

2.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。

3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。

4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。

5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。

6.近3年内在生产、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。

7.具有完善的销售供应、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。

8.投标人/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达到我院的技术及商务要求,若采购过程中发现有虚假资料、不满足技术参数等,我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,并记入医院不良记录供应商。

9.投标人所提供的必须是其合法生产或代理的医用耗材;属于除外内容的医用耗材,则须提供有效的国家医保码、省医保码,并能配合完成医保贯标工作。

10.耗材报价为包含产品价值、运输费、搬运费、税金及其它相关费用在内的医院采购价格(即到货价)。

11.供货期内,按照医保局工作安排执行带量采购相关政策。

12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
七、投标文件要求:

1.耗材说明一览表:品牌、型号、成交价格、彩页资料、技术参数、标配和选配件的价格,同档次产品的比较分析表和供货范围清单等)。

2.供应商的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。

3.供应商为非制造商的应取得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;供应商为制造商的,应取得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》;所介绍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,也可提供《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》;所介绍产品若属于医疗设备管理范畴的,应取得《医疗器械注册证》;推荐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(含注册表)复印件(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上规格型号一致)。

4.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。

5.法人代表授权书复印件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。

6.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和信用中国(www.creditchina.gov.cn)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(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,加盖供应商公章,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5日内)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,拒绝其投标。

7.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(如依法免税,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)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(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,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);

8.提供能满足医院需求的供货、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的有效证明或承诺。

八、报名单位地址:河南省延津县卫生西路166号。

九、报名期间要求参与竞标单位或被授权人联系方式保持畅通。

十、本次采购最终解释权归延津县人民医院所有。

联系人:李先生

联系电话:0373-7695732

监督电话:0373-7695733

延津县人民医院

2024年10月14日